鹤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经查,下列10家社会团体、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我局已于2015月7月6日在《鹤壁日报》进行了拟撤销公告。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鹤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鹤壁市中共党史学会
3.鹤壁市焊接协会
4.鹤壁市老干部协会
5.鹤壁市公路学会
6.鹤壁市人口学会
7.鹤壁市旅行社业协会
8.鹤壁市节能协会
9.鹤壁市物流协会
10.鹤壁市食品百货供应商商会
二、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鹤壁市普惠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鹤壁市无线电四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鹤壁市富达制图研究所
4.鹤壁市雨田畜牧兽医研究所
5.鹤壁市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
6.鹤壁市维洁节能材料研究院
7.鹤壁市平原跆拳道训练馆
8.鹤壁市文胜棋牌俱乐部
9.鹤壁市宏宇职业培训学校
10.鹤壁市众成职业培训学校
11.鹤壁市锦绣园社区公益服务中心
12.鹤壁市九州社区公益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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