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p光伏发电并网工程 环境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其建设的50MWp光伏发电并网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p光伏发电并网工程包含变电工程及线路工程:线路部分光伏电站以1回110kV电压等级的架空线路接入110kV高桥村变电站110kV母线,线路长度约15.44km,导线截面为JL/G1A-300;变电部分在110kV高桥村变电站扩建一回110kV出线间隔,并配置相应的二次及通信设备。本项目总投资3105万元。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分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包括塔基开挖、浇筑、回填、场地平整、杆塔导线运输、立塔架线等工序,故施工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噪声、扬尘、污水、固体废物、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等影响。
运行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工频电磁场、噪声等影响。
三、主要环保预防对策和措施
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文明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变电站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降噪处理,要尽可能少占土地。对施工产生的弃土或建筑垃圾,合理堆放,及时清理,堆放时做好防尘,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统一管理及时处理;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避免砍伐树木,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土地开挖及时回填,合理堆放弃土,及时恢复植被。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通过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采取环保措施,可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允许水平。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和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本)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可直接致电向环评单位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变电站及线路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民。
主要事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书面、致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的建议,以供本工程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67579568
邮箱:453665630@qq.com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北三环73号A座8001室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371-55091095
邮箱:dfhyzhengzhou@126.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限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以内。
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