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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金奖”的通知

    时间:2013-12-07 22:33:21  编辑:  来源:???????  浏览:126次   【】【】【网站投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体系,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金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打造文化特色品牌、增强产业发展活力”为出发点,通过企业(单位)自荐、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产生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金奖和特别奖,以树立典型方式激发创业热情,增强创新活力,营造、培育、壮大文化产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单位
    鹤壁日报社、鹤壁市文化产业协会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
    四、参评范围
    各类可见精神物质文化产品。
    五、参评条件
    1.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符合省、市文化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鹤壁市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项目。
    2.产生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业规模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中崭露头角,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3.所涉文化产业项目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经营、运行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信誉良好,未受到有关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
    4.本企业或个人的原创产品(作品)。
    六、参评要求
    1.认真填写“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金奖参评表”,可在鹤壁网下载复印。
    2.企业类,提交一份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组织类,提交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和法人证书。
    3.提交所获各级奖励、命名的证书复印件或照片。
    4.企业类,提交一份能够反映2013年1月至11月销售总额和利税情况的报表复印件;社团组织类,提交一份能够反映其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文字资料、图片等。
    5.申请填报的全部资料要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
    6.所有申报材料,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
    7.一个企业或个人最多只能有两件作品(产品)参评。
    七、报送地址
    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鹤壁日报社C座310室),邮编:458030,电话:3386322、3319289,电子邮箱:whcyblh2013@163.com。
    八、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参展文化产业单位自愿申报。参评上报材料,纸质稿直接报送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鹤壁日报社C座310室),同时电子稿发送至whcyblh2013@163.com。
    2.评审阶段:(2013年12月13日至14日),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3.定评表彰:(2013年12月15日),组委会定评后,确定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金奖和特别奖名单,在闭幕式上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牌。
    4.形象展示:组委会将在鹤壁日报、淇河晨报上对获奖者进行集中展示和形象宣传。
    首届鹤壁市文化产业博览会组委会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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