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房管局关于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售房问题说明信息
鹤壁群众反映,现在鹤壁新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黑户开发商和销售商很多,购房者上当受骗现像屡见不鲜。像兴鹤香江(售房处福田三区北门)等一大批公开售房的黑户为何长期没人监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3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的,应当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处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9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请问房管局为何不作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应当追责,追究房管局的不作为责任!
鹤壁市房管局表示:收到反映黑中介公司无证预售兴鹤香江项目商品房等有关问题的反映后,鹤壁市房管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2013年4月27日《鹤壁日报》和5月21日《淇河晨报》对违法团购房的危害进行了报道,向市民宣传普及房地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注意维护自身利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上当受骗。同时,为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或现房。
3. 鹤壁市房管局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执法工作中,对检查中发现的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预售行为的,均进行了查处,如果群众发现有违规售房的情况,希望能向鹤壁市房管局房地产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我们将予以查处。举报电话:333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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