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赔偿该咋计算?
在一企业工作了5年,合同到期前几天,老板通知我不续签合同了。听说法律上有规定可以有经济补偿,如果有,那该怎样计算?如果老板不给,我该咋办?
河南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温海宾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企业不给予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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