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农业局大、中专毕业生同工不同酬问题说明
浚县有关部门介绍:经调查,1997年以前分配到浚县农业局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均由县财政负担;1997年至2000年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属农业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均由单位负担;2001年以来,国家不再统一分配,单位招聘人员工资均为自收自支。
自1997年以来,浚县农业局招聘的自收自支人员工资逐年递增,1997年至2003年,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发放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月工资280元,专科毕业生月工资260元,中专毕业生、分配转业军人及新招收合同制工人月工资240元;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标准按本人档案工资的60%发放;2010年元月至今,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标准按本人档案工资的65%发放。
目前,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还没有出台,因此,分配到农业局的大中专毕业学生及政策性分配转业军人(属于固定工)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待政策出台后,农业局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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