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延期参保登记问题说明信息
鹤壁群众反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记得上一年缴费截止日期到2012年10月31日,由于家庭负担重,整天忙于工作.好不容易有空,结果了解到已经过了截止日期了.不知道又提前了?好像又不能补交,交不上明年全家一年医疗保险都不管用了. 就这样基本医疗保险被“截止日期”拒之门外了.保险就变得不“保险”了.“日期”可以提前或延迟,那“保险”是不是更应该方便灵活,让因为种种原因在有效期内耽误参加保险的老百姓,更能体会到保险真的保险.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反映因个人特殊情况未能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期限内进行参保登记的问题表示:鹤壁市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及个人缴费日期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登记结束后,10月至11月将对鹤壁市24万参保居民的参保数据进行录入与核对,12月进行县区级补助资金的匹配并为新参保人员制作医保手册、IC卡。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均是从让参保居民在新年度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的角度,依据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及相关工作流程科学制定的。为告知广大居民,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在鹤壁市范围内发放宣传单24万份,各社区、村委会、学校也均张贴通知提醒所辖居民及时参保。参保结束前一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分别在鹤壁新闻频道、淇河晨报、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参保停止信息,告知鹤壁市居民及时参保,以免影响下年度医保待遇。
为保证鹤壁市24万城镇居民能按时参保,各社区、村委会、学校准确录入居民信息,正确匹配各级配套资金,医保手册及IC卡及时发放;为保证参保居民在新年度及时享受城镇居民门诊统筹、鹤壁市内互联网结算等一系列待遇,请广大居民在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参保登记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登记,不要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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