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红星学校幼儿班学生被烧伤学校赔偿问题说明信息
鹤壁市淇滨区文教体局接到反应红星学校幼儿班学生被烧伤要求学校赔偿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深入鹤壁市红星学校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2013年6月3日下午3点多,鹤壁市红星学校幼教部小班幼儿,被开水烫伤手及手腕。当时,学校立即派教师王彦山、聂守荣、王志娇等3人驱车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在去医院的路上,学校就电话告知了家长孩子烧伤情况。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医院说没有烧伤专科,建议到烧伤专科医生——冯大夫专家门诊进行治疗,学校随即驱车带领孩子到冯大夫处进行了处置。处置伤处后,医生说不用输液,开了些口服药,让学生暂时回家休养。四天后,家长感觉病情有变化,要求到鹤煤总医院检查治疗,学校当即同意,并派聂守荣、马倩倩、侯庆玲三位老师陪同陪护。后家长感觉病情仍没有得到控制,有感染现象,又转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现在小孩已经治愈出院。
据了解,该幼儿被烧伤治疗期间,学校一直积极配合。在鹤壁市治疗的费用全部由学校垫付,共计1665元;去郑州治疗时,学校又先给付2000元。至于该幼儿在郑州治疗的后期费用,学校要求家长提供相关手续和票据,由于家长没有及时提供,所以暂时没有解决。
对于上述情况,鹤壁市淇滨区文教体局要求鹤壁红星学校要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大师德师风教育力度,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监管力度,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学校加强与受伤幼儿家长的联系、沟通,就治疗费用和有关经济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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