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新天地小区停车费去向问题说明信息
鹤壁新天地小区业主反映,一、小区收停车费需要什么程序?你们说的“小区张贴公示,征求意见,根据大多数人意见执行了车辆管理方案”就行了吗?小区公示能在物业收费通知之后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有明确规定,要召开业主大会的,我们小区业委会张贴公示的办法这一杰作己在我们小区流行开了,还在进行 2收取的停车费能用于用于贴补小区物业费、公共照明、维修基金吗?我们己交过物业费,公共照明费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签订过的,还要更改吗?还要追加吗?收取的车位费是我们全体业主的地盘卖的钱,物业公司提取了多少,给我们全体业主剩下多少,给一个明白帐,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3、道路维修费、停车费、车位租赁费等收费项目,实际上是一回事,这是谁的答复?忽悠老百姓吧 本人非常赞成收取停车费,不用你们解释,只要依法进行,公开公平,别拿我们的利益肆意践踏!
鹤壁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表示:
根据住建部【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五、六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各小区业委会根据自身情况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如果居民对停车费去向问题不明白,可直接向业委会成员咨询,也可要求业委会进行帐目公示。如果对帐目有疑问,可组织居民代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查,对侵害业主利益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鹤壁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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