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招聘入职教师可以提前提走档案吗?
鹤壁群众反映,在2012年经招聘考试进入鹤壁市某学校,招聘简章注明试用期一年,到2013年9月到期,感觉不适应该地区教学工作,不想继续在该校工作,想取走档案,该如果做。
鹤壁市教育局表示:根据鹤壁市教育局2011年9月19日印发的《关于严肃人事工作纪律 加强人事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鹤教文〔2011〕176号)文件要求,对鹤壁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新进和调整调入的教师,在工作单位原则上应服务期满3年,方可申请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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