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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临时工问题说明信息

    时间:2013-08-15 18:47:17  编辑:  来源:???????  浏览:155次   【】【】【网站投稿

     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各县区临时工反映: 1、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并享受新劳动法,与正式员工同薪政策。 身为临时工,干的活多是应该的,现在鹤壁的物价这么高,上有老下有小,基本上靠工资等于负开支,单位也不签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了。

    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表示:
    一、调查情况
    我们组织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局所有临时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全局现有临时人员49人。其中12人属于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因工作需要聘用的人员,与鹤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聘用合同,现执行工资标准为不低于我市临时工最低工作标准;其他临时人员均没有与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或局属单位签订有关用工合同,多属于事业单位临时工作需要和学生实习,这些人员各下属单位所发工资不等。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且根据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行政审批的工作性质,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不适合聘用临时人员;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也没有聘用临时人员的相关经费,使用临时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经费的紧张,甚至一些单位经费已出现严重危机。
    为此,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自2011年10月就开始研究临时人员的清退和分流问题,并且已陆续清理近20人。但因人员涉及较多和方方面面的影响,至今尚没有拿出彻底有效的清退和分流办法。
    二、处理意见
    经局党组研究,对鹤壁市国土资源局临时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局机关和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的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原则上禁止使用临时工作人员。
    (二)因事务性工作需要聘用的技术性临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协议,严格执行临时工资标准(自愿不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的实习人员除外)。
    (三)非工作需要的临时人员一律清退。
       (四)今后,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擅自使用临时人员。
    0392-210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