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浚县乡镇机关行政人员分流问题说明信息
2005年,按照省市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浚县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各乡镇按照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了改革,确定了上岗人员和分流人员,并将结果进行了公示。
乡镇机关行政人员分流后,享受当时月工资70%的待遇,按月发放。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后,补交社会养老金。机构改革后,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一律不准擅自增加人员,不准擅自聘用临时人员,乡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凡进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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