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问题说明信息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
1、按豫财社〔2011〕293号文件规定: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
2、需要参加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应向所在地县(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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