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绿城花园延期交房问题说明
鹤壁市绿城花园业主反映,于2009年11月底团购了一套期房,当时说这套房子在2011年11月交工,因为没有签合同我没有办法要求开发商按期交房,后来在2012年8月份的时候开放商要求签合同,并且要求需要贷款的购房户交百分之百的房款,但是按照要求只需要交全部房款的90%就可以啦,开放商提前收取了10%的房款。签的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是2012年9月30日,但现在没有交房,我们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但是开发商不付,说我马上就可交房,可是他们根本就不具备交房条件,小区内到处是土堆,路面也没有硬化,大坑小坑到处都是。交房时开发商还要求交4%的契税,我是首套房只交2%可以啦,但是他们非得让交4%,不然不给钥匙,但是居民用电只有0.55元,小区内的电费却是1元一度,小区不够交房条件,却收0.7元/平方的物业费,还有其他不计其数的收费项目。购房合同上收楼梯是不锈钢扶手,铺设地砖,但是有的只是铁棍,和水泥地面。
鹤壁市房管局表示:根据《绿城花园购房户信访问题接访会议纪要》(鹤群信【2013】12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延期交房问题。根据会议纪要第三条:“关于交房时间延期问题。未按期交房是受到采暖工程等方面影响,开发商积极为购房户采暖考虑,还应取得购房户理解。”
2、扶手和地砖问题。根据会议纪要第二条:“楼道未安装不锈钢扶手和楼道地面未铺设大理石问题以质监站等有关部门的验收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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