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一老赖妄想“赖”高一尺?!怕是不知道“执”高一丈怎么写吧
被执行人以“赖”出名,但你再赖,也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赖”高一尺
李某于2016年10月向张某借款本金50万元,约定月利息1分,六个月之后偿还。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规定日期归还,张某于2017年6月将李某起诉至淇滨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3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置之不理,张某随即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对被执行人李某财产调查后发现,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就将名下的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随即执行干警根据该线索展开调查,搜集其转移房产的相关证据,最终证实李某转移财产。在拿到确切证据后,执行干警多次要求李某到法院来说明情况,但李某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不肯前来,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也是无功而返。
“执”高一丈
后干警针对李某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对其经常出没的地方多点布控,准备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终于在7月3日早上李某家附近发现了他,成功将其抓获并带回法院。
在询问过程中,李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工作,当执行干警将他转移房产的证据放到面前,并告知其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犯罪,下一步将会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面临服刑时,李某慑于“拒执罪”的威慑力,态度大为改变,与张某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当天履行5万元,7月15日前偿还张某20万元,剩余的本金及利息6个月之内还清,并找来两名担保人为其做担保,签署了担保书。
来源:淇滨区人民法院
港妹儿说:警告那些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不是不“执”,时候未到!趁早到法院履行相应义务,方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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